財團法人護理人員防疫基金會六屆董事成員
職 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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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 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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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單位
現 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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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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盧美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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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醫學大學 講座教授暨名譽教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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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務董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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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靖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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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立萬芳醫院 社區副院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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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務董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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尹祚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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監察院 委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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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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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麗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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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庚紀念醫院 行政中心副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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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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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麗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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杏一醫療用品 董事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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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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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澤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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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護理師護士公會 理事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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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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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麗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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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團法人護理人員愛滋病防治基金會 董事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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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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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汎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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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醫學大學護理學院 教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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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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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綉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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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大醫院 護理部副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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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一、本會設董事會,置董事九人,任期三年,連選得連任。
首屆董事會由捐助人推派三位遴選之,後屆董事由董事會遴選之,期滿連任之董事
不得逾改選董事總人數五分之四。每屆之董事應有五分之一以上具有與設立目的相
關之專長或工作經驗,且董事相互之間,配偶及三等親以內之血親、姻親者,其人
數不得超過總名額三分之一。
董事因故出缺時,由董事會補選繼任之,其任期以屆滿原任期為止。
二、董事會置常務董事三人,由董事互選之;董事長一人,由全體董事就常務董事票選
一人擔任之,綜理本會業務,對外代表本會。董事長連選得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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